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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师资格申请者:
根据《江苏省实施〈教师资格条例〉细则(暂行)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我市教师资格认定试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凡2007年在无锡市教育局报名参加教师资格申请且笔试成绩合格者。
二、试讲方法和时间
试讲: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,在90分钟内,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,采用试讲形式进行。时间为15-25分钟,不超过30分钟。
试讲时间为10月20日(星期六),地点为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城中校区(学前街27号、原报名点)。
三、试讲教材
教材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规定,试讲使用教材目录附后。
四、有关考务工作
1.本次考试不使用准考证,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由主考老师核对身份证号码(以报名信息为准),不带身份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。
2.参加考试人员,上午须7:15前到达抽签地点抽签,下午11:15前到达抽签地点抽签。
3.凡附件教材中未列出的教材,参加考试人员自行准备两套,抽签时交工作人员。
咨询电话:82704609。
附:1、2007年初中、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教材目录
2、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(含实习指导)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教材目录
3.2007年参加试讲人员考场安排
无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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