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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试讲考试的通知

作者:苏奕勇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7年10月12日 点击数: 字体: 大 小

各教师资格申请者:

  根据《江苏省实施〈教师资格条例〉细则(暂行)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我市教师资格认定试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  凡2007年在无锡市教育局报名参加教师资格申请且笔试成绩合格者。

二、试讲方法和时间

  试讲: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,在90分钟内,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,采用试讲形式进行。时间为15-25分钟,不超过30分钟。

试讲时间为10月20日(星期六),地点为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城中校区(学前街27号、原报名点)。

三、试讲教材

教材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规定,试讲使用教材目录附后。

四、有关考务工作

1.本次考试不使用准考证,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由主考老师核对身份证号码(以报名信息为准),不带身份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。

2.参加考试人员,上午须7:15前到达抽签地点抽签,下午11:15前到达抽签地点抽签。

3.凡附件教材中未列出的教材,参加考试人员自行准备两套,抽签时交工作人员。

咨询电话:82704609。

附:1、2007年初中、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教材目录

2、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(含实习指导)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教材目录

3.2007年参加试讲人员考场安排

无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

二○○七年十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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